9月10日,記者從重慶市農業農村委獲悉,《重慶市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日出臺,這意味著重慶高標準農田“建管用”有了新規。
《辦法》共8章41條,包括總則、規劃與管理、項目申報與審批、組織實施、竣工驗收、管護與利用、監督管理、附則等,旨在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宜機宜耕、能排能灌、高產穩產、旱澇保收的高標準農田。
在項目管理職能職責方面,《辦法》要求區縣農業農村部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對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督監管,不再直接參與項目設計、施工等具體環節,改變原來區縣農業農村部門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情況。同時,要求各區縣確定一家建設單位承擔本地區農田建設項目具體管理實施工作,切實履行項目法人制,負責項目工程質量全生命周期管理。
在規劃與管理方面,《辦法》規定要優先在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和大中型灌區集中力量建設高標準農田。禁止在嚴格管控類耕地,生態保護紅線,退耕還林,河流、湖泊、水庫水面及其保護范圍等區域建設高標準農田。
在項目申報與審批方面,《辦法》規定農田建設項目應根據項目區現狀、產業發展需要,按照“缺什么,補什么”原則,合理布局農田建設相關工程措施。
此外,《辦法》對高標準農田的“建管護”一體化機制明確規定,區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按照“誰受益、誰管護,誰使用、誰管護”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工程管護主體、擬定管護制度、落實管護責任,確保建成的工程設施設備持續正常運行、長期發揮作用。
據悉,《辦法》已于近日正式施行,力爭到2027年,改造、提升1000萬現代化良田達到“宜機宜耕、能排能灌、高產穩產、旱澇保收”的高標準農田要求。
來源:新華社